湖北出台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8类情形难事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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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省政府同意,湖北省12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办法规定,有8种情形将不予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这8种情形是:家庭成员吸毒、赌博、酗酒且不悔改的;日常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收入标准的,有赡养、抚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拥有并使用小汽车或有高价值收藏、投资有价证券的,在就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下岗、失业及无业人员,连续2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介绍就业岗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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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低收入家庭 湖北省 城市 家庭成员 收入标准 生活水平 抚养能力 个人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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