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基本案情】1999年10月24日晚6时左右,原告李某、龚某与八岁的儿子,一起到珠海市香洲五月花餐厅就餐,礼仪小姐安排在一包房内。约6时30分左右,隔壁包房发生爆炸,导致李某重伤(二级残废),李某和龚某的八岁儿子死亡。经查,爆炸是由一名犯罪嫌疑人蓄意想危害某医院的一名医生,故意将自己制造的炸弹伪装成酒送给该医生。该医生把酒带回家中放置了一段时间。1999年10月24日晚,该医生也到“五月花”餐厅就餐,并把这瓶伪装成酒的炸弹带入餐厅,准备“饮用”。当餐厅服务员开启酒盒盖时,“酒瓶”爆炸,造成原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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