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诉案件证据移送制度之反思与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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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文东福. 我国公诉案件证据移送制度之反思与重构[J].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3, 4(4): 8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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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文东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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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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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 0 0 3年《公诉证据研究》课题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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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公诉案件证据移送制度 ,是指检察机关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 ,将公诉案件证据移送法院审查的制度。检察机关向法院移送证据范围的大小 ,关系到法官是否“先入为主” ,关系到被告人辩护权能否真正落实 ,对程序公正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为了避免法官“先入为主” ,保障诉讼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缩小了检察机关向法院移送证据的范围 ,将原来的全案证据移送改为主要证据移送。但是 ,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 ,我国新刑诉法所确立的主要证据移送制度还存在程序不公的现象 ,有待进一步完善。一、国外公诉案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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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诉案件证据移送制度 中国 价值取向 检察机关 诉讼模式 法官素质 预审法官制度 庭审方式 |
Anti-thought and Re-construction on Transferring Evidences of Public Prosecution Cas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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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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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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