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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伟大发展
作者姓名:潘念之  程辑雍
摘    要:一九八○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决定修改现行宪法。经过一年半的时间,在党的领导下,考察当前社会实际,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进行综合研究,提出了修改草案。现在,宪法修改草案业已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议决公布,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这个宪草规定了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基本纲领和基本原则,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完善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各项制度,体现了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伟大意志,是在过去宪法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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