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安全保护的反思与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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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万忠.交易安全保护的反思与重构[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2(5):123-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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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万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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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海洋大学法学院,广东湛江,524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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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交易安全保护是物权法的核心价值.纵观大陆法系,交易安全保护制度主要有无因性、善意取得、公示公信原则等.由于各国的历史渊源和立法习惯不同,在选择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的同时也选取了不同的交易安全保护制度.学界对此也未有定论.通过实证分析,并结合价值分析,我国可选择以修正的善意取得为具体制度,以公示公信原则为补充的交易安全保护的制度构建.建议我国对《物权法》第106条做扩张解释,以满足交易安全保护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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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因性 善意取得 公示公信 制度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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