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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法事回顾
摘    要:1广西高院原副院长受贿889万一审获死缓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侦查终结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原副院长欧绍轩受贿一案,9月26日由广东省肇庆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欧绍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关 键 词:广西壮族自治区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事  剥夺政治权利  原副院长  一审判决  受贿罪  高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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