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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老虎”触电记
作者姓名:江舟
摘    要:2013年1月25日,因受贿罪被海口市中级法院判处有徒刑八年的海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李日亮,在接受了入狱前三个月教育培训后,被押往海口职务犯罪监区接受改造。此前的2012年10月25日,海口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负责办案的检察官算了一笔账:被告人李日亮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款178.3万元。法庭上,昔日风光无限的李日亮已没有了往日气派,面对公诉人长达30页的起诉书,他追悔莫及仰天长叹。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在海南电业界叱咤十余载的风云人物,堕落为令人不齿的犯罪分子?

关 键 词:供电公司  受贿罪  中级法院  海口市  利用职务之便  职务犯罪  电网公司  收受贿赂  海南省  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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