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将收容遣送站更名为自由流动人口救助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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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伟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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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白城市收容遣送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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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在收容遣送对象、部门分工、流出地政府职责以及管理办法等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下开展工作的需要。 2000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已经签署了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而当前收容遣送工作所依据的上级文件、各地自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在收容遣送工作实践中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现在看来都已明显地缺乏国家法律的依据。无论“收容”或者“遣送”,就其概念本身,都有对其现行收容遣送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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