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的准类型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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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时贵 袁彩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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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江西南昌330038(罗时贵),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江西南昌330006(袁彩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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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缔约过失理论一经提出,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产生巨大影响,我国合同立法中,借鉴了这一理论,并规范了典型的四种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但法典式的规定无法涵盖其它非法定类型的实务判例,文章从准类型化这一新辟的角度来归结其它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考察准类型化的自身规律特点,协调和重构缔约过失责任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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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缔约过失责任 准类型化 体系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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