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帝国对蒙古地区的刑事立法与司法特点 |
| |
作者姓名: | 谢雄伟 马青连 |
| |
作者单位: |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安徽医科大学 |
| |
摘 要: | 封建帝制时期的法律与政治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法律体现出强烈的政治诉求。清帝国为有效治理蒙古地区,汲取历代治边经验教训,遵循多元化的理念对该地区进行刑事立法与司法。具体表现为坚持中原汉法的同时又有选择地保留本民族的特色法律,即加强了中央集权又有限地给予地方自治,实现了对该地区的政治控制,基本上实现了边疆的稳定有序。
|
关 键 词: | 清代 蒙古地区 刑事立法 刑事司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