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    要:2001年9月3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就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联合发出通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