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见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的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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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学军,张秀娟.提存见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的构想[J].中国律师,19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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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学军 张秀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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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李学军),佳木斯市前进区司法局(张秀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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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经贸活动中,发了货收不到款,付了款提不到货,已成为困扰企业的最大难题之一。为了避免此类经营风险,明智的企业家开始寻求出路:以第三者为中介,要求交易对方提供中介保证即但保,这是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最普遍、最常见的方法。但是,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在毫无代价或代价不大的情况下,寻求第三者对没有任何关系的债务人提供中介保证几乎是不可能的。那么,在当前的经济形势和法制环境下,如何防止诈欺行为和拖欠货款等现象的发生以避免经营风险呢?笔者认为,律师机构在这方面大有作为—一提存见证将作为一项新的律师业务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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