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起案件所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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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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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合肥市众城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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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东省某村民甲为办理将户口转到广州的手续.在邮局通过挂号信的形式寄给其在广州某村的丈夫乙,由于邮政局投递的失误,挂号信丢失,致使甲乙一家为此事四处奔波,耗资巨大,终未得到解决,故而起诉至法院,要求邮政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一万余元。原被告双方对于案件的事实部分不存在太大的争议,只是就赔偿数额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最后,法院认定邮局丢失邮件的事实存在,应负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及邮电部的有关规定赔偿原告5元。法律思考:本案涉及到了两个笔者颇为关心的法律基本问题,现分别阐述以期和各位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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