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崭露头角的法学新论:“一国两法”理论
引用本文:王融.崭露头角的法学新论:“一国两法”理论[J].法学,1990(6).
作者姓名:王融
摘    要:一、“一国两法”理论的产生“一国两法”理论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国家,两种法律制度”。“一国两制”产生的时代背景,就是“一国两法”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一国两法”不是对社会常态的一般描述,而是“一国两制”的题中之义,并将于1997年和1999年以后成为我国的现实。国家主权不可分割,包括特别行政区在内我国任何一块领土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而特别行政区的治权却可以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特别行政区人民及其代表。人们平时所说的“港人治港”之类的话,就是主权与治权相对分离的通俗表述。法权的特征在于体制和法制。“一国两制”,是主权与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