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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能否按单位行贿追究责任
作者姓名:沈岩
摘    要:案情简介沈某,中共党员,甲国有参股公司董事长。2004年,沈某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甲国有参股公司收购乙国有公司相关事宜。在会上,甲公司负责收购的副经理王某汇报,收购成功后应奖励乙国有公司促成此次收购的经理李某50万元。沈某表示同意,并认为收购成功后李某就是本公司高管人员,对高管人员工作出色的可给予奖励。沈某还提出,

关 键 词:单位行贿罪  不正当利益  国有公司  收购价  公司董事长  国有资产  高管人员  责任  公司收购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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