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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义务之初探
引用本文:杨垠红,刘欣.安全保障义务之初探[J].美中法律评论,2006,3(7):27-32.
作者姓名:杨垠红  刘欣
作者单位:[1]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2]英国史密夫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上海200002
摘    要:近年来,我国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在类型和数量上发生了重大变化,给审判实践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主要集中在不作为侵权的案件上。为了解决此类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底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但它只是个粗略的规定,对安全保障义务的主要内容、违反该义务的判断标准都未作详细的规定,对责任承担方式的规定也欠妥。笔者在参考国外先进做法和结合我国具体实践的基础上,试对此提出若干见解,望有所裨益。

关 键 词:安全保障义务  主要内容  判断标准  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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