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已正式公布施行。这部法律把我国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法律化,是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分裂国家,促进两岸关系稳定发展,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一部好法律。台湾,包括台湾岛、澎湖列岛以及龟山岛、绿岛、兰屿、彭佳屿、钓鱼岛等岛屿,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后,战败的清朝政府于第二年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在台北举行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