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结社权分析——以戊戌学会、立宪团体和革命团体为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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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柳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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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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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司法部2007年度重点项目《当代中国公民宪政意识及其发展实证分析》,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项目《宪政文化及其在当代中国的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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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朝末年,在民族危机、政治危机的震荡下,在权利诉求的催发下,社团勃发成为一时之政象。戊戌时期的政事结社尚不成熟,是前法律的突破;立宪团体在政治、经济利益博弈中结社逐渐成熟,属于法律框架内渐进式的突破;以同盟会为代表的革命团体为非法存续,极端地破坏现有秩序,以对法律蔑视的姿态实施突破。这些结社的共通处是团聚力量,谋求社团的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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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末结社 戊戌学会 立宪团体 革命团体 同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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