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别了,陋室
引用本文:冯文杰.别了,陋室[J].人民检察,1995(3).
作者姓名:冯文杰
作者单位:吉林省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
摘    要:别了,陋室冯文杰两间卧室一间方厅,有厨房有厕所有阳台,宽敞明亮设备齐全。这就是我在检察院干了10年才盼到的新居。比起我那9平方米的旧房真是天壤之别。可是,当我真正要向小小旧房告别的时候,却久久地在门前屋内徘徊,回味,不忍离去。旧房的屋檐我伸手就能摸着...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