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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应予取缔
摘    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文化部、国家经贸委、公安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的意见》,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除由文化部门会同公安、信息产业、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分别处罚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吊销其营业执照或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 键 词:经营场所  电子游戏  取缔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经贸委  专项治理  文化部门  信息产业  营业执照  刑事责任  公安部  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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