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武汉“12·1”爆炸案庭审纪实 主犯王海剑:“我愿以死谢罪”
作者姓名:徐丹丹  李金星
摘    要:2011年12月1日下午5点30分,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上的建设银行关山一路支行门前突发爆炸,造成过往行人2人死亡、15人受伤。15天后,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海剑落网。2012年4月27日,这一备受关注的爆炸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近5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王海剑等人自制大量炸药、多次测试爆炸装置、策划以爆炸方式抢劫银行运钞车等细节一一披露,控辩双方围绕王海剑是否构成主犯、王伟是否成立犯罪预备等问题展开了多番辩论。5月14日,武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3名被告人均犯爆炸罪,其中判处王海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伟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处王安安有期徒刑六年。

关 键 词:爆炸物  王海  被告人  爆炸案  爆炸装置  武汉市  公诉人  犯罪嫌疑人  政治权利  有期徒刑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