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正确确定经济案件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引用本文:张鲁民.正确确定经济案件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J].人民司法,1990(1).
作者姓名:张鲁民
作者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正确认识和运用第三人制度,确立好经济纠纷案件中的第三人,对于正确处理经济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人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经济审判实践中,对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确定往往比较困难。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案件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而案件的处理结果又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诉讼参加人。其参加诉讼必须具备以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