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转变法治观念 推进依法行政
作者姓名:朱维究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 博士生导师
摘    要:关于“依法治国”的涵义,法学界多数学者认为,在中国,人民是法治最高的主体,“依法治国”中的“国”是客体,即治理的对象,其中首要的是指国家机器。可以说,“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治理或制约国家权力,“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法治权、治官,尤其应避免将“依法治国”仅仅理解为“政府以法治民”而助长权力的专横与腐败。应当明确,政府及其官员首先是法治的对象和客体,然后他们才是“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即“依法治国”第二个层次上的主体,各个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

关 键 词:“依法治国”  依法治权  法治观念  国家权力  法学  腐败  依法行政  中国  推进  治理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