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鉴定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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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鑫,马千惠. 医疗损害鉴定面临的挑战与对策[J]. 中国法医学杂志, 2018, 0(1):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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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鑫 马千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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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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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研究项目"医患关系视角下我国医事行为的伦理思考及法律规制研究"(15AZD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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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7年底发布的《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司法解释规定了新的鉴定规则:确定了医疗损害专门性问题鉴定的概念及内容,取鉴定申请替代患方举证能力的不足,规定了新的鉴定人资格要求,明确了医疗过错判定的要求;明确了因果关系分级要求;明确了医疗损害鉴定的程序要求等。但仍然保留了医疗损害鉴定二元化模式。新的规定给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带来了新的挑战,尤其是鉴定人资格、专家辅助人意见可以成为定案依据的规定,将直接影响我国的法医开展医疗损害鉴定。笔者由此提出了以下建议:(1)医疗鉴定要回归科学性、公益性、规范性;(2)医疗损害鉴定回归同行评议是必然趋势;(3)应当建立统一的临床医学鉴定专家库;(4)应当研究医疗损害鉴定的理论、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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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损害 二元化鉴定模式 医疗纠纷 司法鉴定 司法解释 |
Challenge and solution to medical damage idntific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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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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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medical damage dual identification model medical dispute forensics judical interpreta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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