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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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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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闽政办网传[2018]3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进一步做好我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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