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不可损伤厂长的积极性
作者姓名:冀民
摘    要:随着改革的发展,我国绝大多数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确立了厂长的中心地位,这无疑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是理所当然的。然而企业不是单纯的经济组织,而是以经济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层单位。尤其是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往往承担着许多社会职能、政治职能,有的甚至还承担着一些政权职能。这些年来的实践证明,在任务复杂的企业中,仅仅依靠厂长一个方面的积极性是远远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