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豫政办〔2 0 0 2〕 83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消化国有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的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1 998〕 2 1号 )和财政部等 6部委《关于调整新增粮食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处理政策的通知》(财经字〔1 999〕 484号 )的规定精神 ,2 0 0 0年 9月至 2 0 0 1年 4月 ,省审计厅、财政厅、农业发展银行和粮食局共同组织对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范围的新增粮食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应转入银行专户数额进行了审核认定 ,并联合发出了《关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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