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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摘    要:<正>(2014年9月19日)沪府发〔2014〕5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生活性服务业是直接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各类服务业的总称.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对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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