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道德·法治·政府:构建诚信体系的三大基石
摘    要:诚信源自于人际间信息对称,具有公开、公平、公正之特性,同时还具有积聚性和散落性,与个人或组织的威望呈正相关关系。诚信与道德相统一,是道德的一种基本形式;法治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与诚信特质相一致,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工具,法治与道德又互为补充;政府的属性及其价值追求与诚信道德精神相吻合。道德、法治、政府各自与诚信之间的关系及三者之间的联系决定了三者对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起着无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我国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诚信体系时,首先要重视道德、法治、政府三者基础性作用,将三者有机结合,扬长避短。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