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的通知 |
| |
摘 要: | <正>(2014年6月24日)沪府发〔2014〕4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本市机动车总量控制,规范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的非营业性客车额度(以下简称"客车额度"),是指通过拍卖方式取得,允许在本市中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