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民生 深化改革 努力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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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对自治区为群众办"十件实事"和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的落实力度,有力地保障和改善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2013年,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逐步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始终位居全国前列。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444元,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达到年人均2962元,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0元和776元,分别排在全国的第7位和第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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