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德治与法治同构的价值基础
摘    要: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国方针,意味着德治不仅能够在国家治理中成为法治的重要辅助,以道德独有的功能弥补法律之不足,更应该看到的是,德治与法治之间存在着共同性的价值目标,使两者在治国理政上能够互相配合与促进,产生理想的治国效果。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