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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本市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维护和更新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    要:<正>(2014年9月19日)沪府办发〔2014〕4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管理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维护和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关于本市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维护和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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