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重“看得见的手”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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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靳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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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理论经济学教研部 天津30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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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保证人类健康的生存环境、保证人的全面发展的迫切要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必然促进人与人的和谐,而人与人的和谐必然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在天与自然的关系中,人是主体,自然界是客体。这是因为从价值论的角度看,人类具有不同于其他自然存在物的特殊属性,具有其他存在物不具备的自主性、创造性,人源于自然又超越于自然,人可以把人以外的自然物作为认识、利用和改造的对象,使直接的自然物或被人改造过的自然物为人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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