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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可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引用本文:
王路真.村民小组可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J].人民司法,2011(6).
作者姓名:
王路真
作者单位: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
■案号一审:(2009)海刑初字第397号【案情】被告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东风第九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九社),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大塘汇源大街3号。
关 键 词:
村民小组
非法转让
村民委员会
土地使用权
被告人
单位犯罪主体
具体应用
广州市海珠区
被告单位
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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