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满三年内又故意犯罪不构成累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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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王超.缓刑考验期满三年内又故意犯罪不构成累犯[J].人民司法,2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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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王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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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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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要点提示】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三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作累犯对待。■案号一审:(2009)罗刑初字第138号【案情】公诉机关: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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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分子 期满 有期徒刑 被告人 故意犯罪 罗山县 刑罚执行完毕 缓刑考验 累犯制度 被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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