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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保资金构成合同诈骗罪
作者姓名:刘继雁
作者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摘    要:【裁判要旨】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签订的服务协议在性质上应属民事合同;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小病大医、空挂床位等手段,多开、虚开治疗项目和治疗费用,骗取医保资金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关 键 词:定点医疗机构  民事合同  医保  被告人  刑事责任  直接责任人员  重庆市  数额较大  合同诈骗罪  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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