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组织境内居民参与境外期货、外汇交易构成非法经营罪
作者姓名:沈燕  荣学磊
作者单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裁判要旨】符合期货交易特征的场外交易行为属于期货交易的范畴,未经批准组织他人参与此类交易属于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经营活动的一部分发生在我国境内即属于在中国境内从事非法经营,应受我国刑法管辖;法律认识错误影响刑事责任的轻重,就非法经营罪而言,外籍被告人不知法的抗辩应当查明。

关 键 词:居民参与  被告人  非法经营罪  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  外汇交易  保证金  期货交易  法律认识错误  交易平台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