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二审审理期限制度的改革 |
| |
引用本文: | 曾新华.论刑事二审审理期限制度的改革[J].人民司法,2011(13). |
| |
作者姓名: | 曾新华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 |
| |
摘 要: | 在诉讼理论上,审理期限似乎属于技术性的细小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却是法官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是决
|
关 键 词: | 刑事二审案件 明确规定 刑事司法实践 死刑案件 被告人 现行刑事诉讼法 高级人民法院 审理期限制度 第二审人民法院 抗诉案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