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理论对中国法治建构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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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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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江师范学院政法与历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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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四川省教育厅青年基金课题《中国法治建设与市民社会》的阶段性成果,编号:Sb05-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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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民社会理论框架对谋求法治的中国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模式与当代中国的社会结构具有内在的契合点。市民社会的成长有助于限制国家权力的不当干预和滥用,市民社会孕育法治之法,市民意识以积极的权利主张及诚实、信用、公平的契约精神推动着法治秩序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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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 市民社会 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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