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主体之中国式论辩——以《行政强制法》(草案)之规定为切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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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驰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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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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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强制执行以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保障行政决定的履行为目的,是实现行政权力的保障制度,对于保证行政决定义务内容和行政目标的实现,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分析了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主体的现状和弊端,提出行政强制执行权应由行政机关统一来行使;设定科学合理的执行程序,再加上司法机关对行政强制执行的司法监督,以此来提高行政效率,减轻法院负担,保障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有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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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强制执行 模式 重构 行政强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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