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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和韦伯、福柯权力观比较
摘    要:马克思主义把权力视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并因为阶级统治的需要而与暴力相随。韦伯在契约论基础上构建权力与法及经济的关系,为权力确立合法化的基础。福柯则把权力从政治层面拉到社会,转向对权力的微观技术探讨,并在主体的解构中,寻求人的自然自由。虽然各家讨论权力的视角不同,但在权力具有强制性因而需要约制方面认识相同。虽然各家权力约制思路不同,但基于宏观权力视角,以权利约制权力的思路还是具有极大的共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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