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个人使用”及其具体用途在挪用公款罪中的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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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宜俊. “归个人使用”及其具体用途在挪用公款罪中的定位[J].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3, 0(2): 4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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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宜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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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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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及其具体用途在挪用公款罪中的含义及地位问题 ,历来为学界和实务部门争论的焦点。对这一问题的合理解决 ,不仅有利于集中刑法打击的重点 ,维护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而且对于正确理解法律规定的内涵、统一执法都是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国外相关立法例 ,从挪用公款犯罪的本质出发 ,对当前理论上的各种观点进行了深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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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挪用公款 归个人使用 客观要件 主观的超过要素 |
Orientation of "Using by Oneself" and its Concrete Use in the Crime of Misappropriating Public Fun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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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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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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