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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主要类型及其定位
引用本文:杜志淳,廖根为.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主要类型及其定位[J].犯罪研究,2014(1):67-76.
作者姓名:杜志淳  廖根为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本文受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司法鉴定(J5110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2CFX056,13CFX054)、教育部社科研究基金青年基金项目(11YJCZH175)、上海地方高校大文科学术新人培育计划资助.
摘    要: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已经成为当前司法鉴定研究热点问题之一。它是计算机司法鉴定的一种主要类型。根据鉴定性质不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可以分为以“发现证据”为目标的鉴定和以“评估证据”为目标的鉴定。前者包括数据检索与固定、数据恢复、数据来源分析、数据内容分析、数据综合分析;后者包括同一鉴定、真伪鉴定、相似性鉴定、功能鉴定、复合鉴定等不同性质的鉴定项目。这两类鉴定在鉴定目标、程序、风险、意见主观性和证据审查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关 键 词:电子数据司法鉴定  发现证据  评估证据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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