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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的文化之维
作者姓名:杨继文  陈鹤
作者单位:[1]四川民族学院政法系康巴民族政策与法学研究所 [2]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四川省教育厅项目“四川藏族地区环境公害纠纷之法律处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1SB123)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以文化的功能论视角来分析我国刑事和解制度,会发现非宗教与非国家意识、司法伦理的人性情理因素以及静的法律秩序等本土文化根源促进了刑事和解在个人利益(减少刑事处罚和增加赔偿数额)与社会影响(国家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其他公民权利)这一矛盾中寻求平衡,该制度成功之关键在于中国人的情理伦理及本身所具有的个人与社会的两面性。为此,实践中,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也应通过受害方、加害人利益伦理的诉求和真实意思的表达、司法机关的职权因素与主导意识以及国家或者社会的伦理需求与价值评判三个阶段来实现。

关 键 词:刑事和解  价值基础  文化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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