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利他契约对契约当事人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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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文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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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侨大学,福建泉州363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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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利他契约,债权人在第三人未表示享有利益前可变更、撤销利益第三人约款;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向第三人给付,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寻求司法救济;同时,债权人有义务确保债务人向第三人给付。债务人应依据诚信原则全面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否则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向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债务人可就契约所生抗辩,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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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法 利他契约 债务人 债权人 受益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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