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见危不救”犯罪化的合理性质疑
作者姓名:梁文彩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摘    要:对于见危不救行为是否可以犯罪化,学界存在肯定与否定两种观点,本文认为见危不救行为犯罪化从本质上看即是道德义务的刑法化,但见危施救不属于维持社会基本秩序运转的最低道德义务,故而不宜被刑法化。见危不救犯罪化不符合刑法谦抑性原则,不具备基本的可操作性,亦不利于刑罚预防犯罪目的的实现。即使国外存在诸多见危不救罪的立法例,也不足以说明其在我国犯罪化具有合理性基础。

关 键 词:见危不救  道德义务  刑法化  谦抑性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