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二战期间,日本政府与国内军需企业相勾结,强掳4万名中国人到日本做苦役,在精神和肉体上施尽虐待手段,致使近7千名中国劳工惨死在日本。2006年3月29日,日本福冈地方法院对45名中国劳工幸存者诉日本政府及三井矿山、三菱材料公司损害赔偿案,作出了驳回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虽然判决认定日本政府及相关企业对中国劳工实施了不法侵害行为,却以“国家无答责”及“超过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为借口,免除了被告的一切责任。对此,原告劳工代表及其中、日律师团立即发表声明,提出强烈抗议,表达了誓将诉讼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随即分别向三井、三菱公司、外务省及政府内阁提出严正交涉,并在福冈、东京两地组织集会,揭露和控诉日本政府及相关企业奴役中国劳工的丑恶罪行,在日本朝野和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和震动。目前,日本政界一批有良知的有识之士,呼吁政府正视历史,转变错误立场,尽快设立旨在承担战争责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战争受害者赔偿基金,并正在努力推动国会将之形成法案。3月31日,在日本国会举办的福冈诉案说明报告会上,中国律师团代表李海彦律师应邀发表了公开演讲。这是中国律师参与民间对日索赔诉讼十几年后,首次在日本国会阐明自己的观点。本刊给予发表,意在表达对中国律师正义之举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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