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车牌勒索钱财案件该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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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建平 韩彦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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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苏省金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213200 2. 江苏省金坛市人民检察院 21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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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4月以来,被告人沈祥在金坛市经济开发区多处居民住宅区内,盗取汽车牌照后将牌照藏匿,并在车上留下写有自己联系方式的字条,待车主与其联系后再让车主以150-200元不等的价格将钱汇至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以此来勒索钱财,沈祥在确认钱已到帐后,便告知车主汽车牌照藏匿地,没有收到钱的就将牌照丢弃.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沈祥共作案83起,其中有46起勒索得逞,勒索受害人人民币共计8450元;另有37起来得逞.据了解:根据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补办小型汽车牌照的费用是人民币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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