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惑答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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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需要为丈夫婚前的债务承担责任吗?问:我丈夫因车祸去世后不久,他家的一个亲戚拿着一张五万元的欠条找到我让我还钱。亲戚称是我丈夫在结婚的半年前向他借的,主要是为了筹办婚礼。丈夫家条件相对较差,我父母心疼我,故我们当时结婚的钱都是我父母给的,而且对借款一事丈夫在婚后也从未提及。请问:我需要为丈夫婚前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吗?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中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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